發(fā)布時間:2017-10-29
為特定的應用場合選擇合適的工業(yè)鏡頭時必須考慮以下因素:
? 視野 - 被成像區(qū)域的大小。
? 工作距離 (WD) - 攝像機鏡頭與被觀察物體或區(qū)域之間的距離。
? CCD - 攝像機成像傳感器裝置的尺寸。
? 這些因素必須采取一致的方式對待。如果在測量物體的寬度,則需要使用水平方向的 CCD 規(guī)格,等等。如果以英寸為單位進行測量,則以英尺進行計算,最后再轉換為毫米。
參考如下例子:有一臺 1/3” C 型安裝的 CDD 攝像機(水平方向為 4.8 毫米)。物體到鏡頭前部的距離為 12”(305 毫米)。視野或物體的尺寸為2.5”(64 毫米)。換算系數(shù)為 1” = 25.4 毫米(經(jīng)過圓整)。
FL = 4.8 毫米 x 305 毫米 / 64 毫米
FL = 1464 毫米 / 64 毫米
FL = 按 23 毫米鏡頭的要求
FL = 0.19” x 12” / 2.5”
FL = 2.28” / 2.5”
FL = 0.912” x 25.4 毫米/inch
FL = 按 23 毫米鏡頭的要求
注:勿將工作距離與物體到像的距離混淆。工作距離是從工業(yè)鏡頭前部到被觀察物體之間的距離。而物體到像的距離是 CCD 傳感器到物體之間的距離。計算要求的工業(yè)鏡頭焦距時,必須使用工作距離
發(fā)布時間:2017-10-25
發(fā)布時間:2017-10-27
發(fā)布時間:2017-10-29